2014年3月31日 星期一

槍械介紹-衝鋒槍

在兵器發展的歷史上,衝鋒槍的發展可以說是相當有戲劇性的,最初為了補足步槍的缺點而生,後來又被步槍取代,然後再出現於步槍無法發揮的舞台……可以說它一直處在和步槍相輔相成的地位,直到今天。
 
 
  衝鋒槍的名稱
 
  衝鋒槍的英文是Sub MachineGun,簡稱SMG,直譯就是次(Sub)機槍,也有人翻成手提機槍之類的。該注意的是,有人以Sub一詞把它翻成「輕機槍」,這個譯法錯很大,不過卻很常見,看到時最好注意上下文。

吼喔喔喔喔喔!Chief拿的M7是「衝鋒槍」不是什麼輕機槍啦!!!!!!!!!!
 
 
衝鋒槍的定義
 
  基本上衝鋒槍的定義是:發射手槍子彈的輕型自動武器,不過因為一些因素,在這裡就先這樣簡單說明,留待下面章節再加以補足。
 
 
衝鋒槍的濫觴
 
  衝鋒槍最初發展的用途,跟一次大戰的環境有關,一次大戰的戰場是以靜態的壕溝戰為主,雙方架機槍隔著不遠的壕溝互相對峙,常常有人發起衝鋒,而壕溝裡的人就理所當然的機槍伺候……不過不可能每次都擋的住,於是壕溝內的戰鬥也就因此爆發了。

這張照片可以看出壕溝的地形與大小,我的第四冊歷史課本上也有www,看頭盔大概是英軍。
 
  有注意到上圖中士兵的步槍和壕溝的寬度嗎?沒錯!當你拿著長到不行的步槍,在連步槍全長都不及的壕溝裡跟敵人對抗,這會有多困難也就不難理解了,更別提當時的步槍只能手動射擊,在這種連上刺刀都沒法轉身的壕溝裡,一顆子彈還能幹嘛?
 
  雖然還有機槍這種武器,但不要忘了,當時的機槍就跟火砲一樣又大又重,完全沒辦法由人來拿,就算可以也絕對沒辦法讓你輕鬆使用。
 
  到頭來,在這種地形吃香的,反而是本來用於自殺跟殺小兵的手槍和挖戰壕的工兵鏟等,工兵鏟先不提,手槍的吃香正是直接促成衝鋒槍誕生的動機。
 
  前面講了,壕溝戰會讓很多槍都變成廢物,打得準打得遠的步槍→太長、只能單發射擊→沒用。至於火力猛、壓制能力好的機槍→太重太長→沒用。雖然說手槍相對吃香了點,但是彈容量真的很少,也不能像機槍一樣連發。
 
 
  所以囉,有人就想到了,機槍縮小/減重、加個槍托、改用手槍子彈,又會怎麼樣呢?
 
 
  這就是衝鋒槍。
 
 
  世界上第一把衝鋒槍,是義大利的維拉皮羅薩M1915,它有槍托、兩組槍身(兩組槍管機匣彈匣,就是像防空砲那樣),25發裝上插式彈匣與雙腳架,整體看來很像重機槍,使用9mm Glisenti手槍彈。

這張只插上一個彈匣,右邊還能再插一支。
 
  雖然以定義而言維拉皮羅薩是世界上第一把衝鋒槍沒錯,不過各位應該也看得出它只是重機槍的縮小版,而事實上它的使用也和重機槍十分相似,不只腳架,就連擋板都有!

非常神奇的衝鋒槍加擋板,事實上維拉皮羅薩比起現在定義的衝鋒槍,地位更接近輕機槍,這也和衝鋒槍英文SubMachine Gun有所關連,名副其實的次機槍。
 
  雖然說衝鋒槍裝腳架與擋板,以我們現代的思維來說是件十分匪夷所思的怪事,但請別忘了,在那年代的人眼中,可以像機槍一樣連發卻又這麼輕的武器,就像我們看待電磁砲一樣是相當新奇的,而使用它的戰術也還尚待發展,況且它最初也是以空用機槍的名義開發,所以這樣用並不奇怪,要再過一段時間,直到像MP18這種等級的衝鋒槍出現才慢慢發展成熟。
 
 
「連發卡賓槍」的出現
 
  從編號M1915可以看出,維拉皮羅薩是一戰初期到中期的武器,也是這類武器的實驗作,但到了一戰後期,就已經出現了真正符合現代定義的衝鋒槍,用途也和最初說的因應壕溝戰一樣,這可以說是衝鋒槍的真正開端。

伯格曼MP18衝鋒槍,它是一戰德軍在戰壕中對抗美軍散彈槍的重要武器,這支裝的是魯格P08的32發彈鼓,不過攜帶、裝彈和保養上都有所不便,在德軍中評價不高。
 
  德國的施密瑟在1917年研發了MP18衝鋒槍,用來當戰壕裡的近戰武器,它使用9x19 Parabellum手槍彈,但是攜帶性卻比維拉皮羅薩更好,從上圖就看得出來。
 
  MP18只有一組槍身,卻多了步槍的槍托,以及側裝彈匣/彈鼓,這些因素都讓它遠比維拉皮羅薩更適合像步槍一樣的抵肩射擊,或者腰射,槍長81.5公分,比同期長110公分的毛瑟98步槍短了不少。
 
  這種比步槍短、又保有一些步槍特徵的設計有個名詞可以形容:連發卡賓槍,當時的衝鋒槍還不像現在這麼輕便短小,但和當時步槍比起來,所獲得的機動性已經好上太多了。MP18之後也改良為MP18,英國模仿做了蘭開斯特。二戰中蘇聯的PPsh、日本的百式與美國的湯普森都算這種設計。
 
  這種設計較常用於軍事用途,因為扶持的地方多,槍的穩定性也比較好,而且軍事用途不必太強調藏槍,所以大一點倒還能接受,而這也成為往後數十年衝鋒槍設計上的主流。
 
(其實專業用法的連發卡賓槍是指英國的高品質衝鋒槍,像蘭開斯特,那些槍還能選擇半自動,才有連發卡賓槍一說,但在這裡我給它的定義做了點改變。)

上圖:蘭開斯特,下圖:百式衝鋒槍,這兩把槍是不是跟MP18很像呢?因為這就是從MP18那學來的。
 
 
手槍型衝鋒槍的時代
 

用貼過的茵格倫省點圖片空間......
 
  二戰剛結束時,捷克想要一種新的衝鋒槍來充實國防,最後選出的成品就是Sa.23,這其實不是重點,重點是它的出現,造就了一種世界聞名,正邪兩方都愛用,家喻戶曉的衝鋒槍,也就是烏茲。

Sa.23的改良版Sa.25,看得出烏茲有他的影子在吧?
 
  烏茲的歷史已經講到爛掉了,我想多講也沒意義,只是想提提這種設計的宗師不是烏茲罷了。除了烏茲以外,還有著名的茵格倫M10/M11,這些在當代都是很知名而且應用廣泛的武器,影響力不輸傳統構型的衝鋒槍。
 
  這種手槍設計有幾個好處,第一點很明顯的是,易於隱藏攜帶,烏茲、Sa.23和茵格倫都不大,前兩者都是四十幾公分,比湯普森的80幾公分短了一半,而茵格倫更是只有20幾公分,可以藏在衣服之類的地方裡面,很適合用來進行護衛任務或是恐怖份子的大屠殺。
 
  第二個好處則是使用面,和手槍一樣握把上彈的設計,會讓裝彈匣成為一種直覺性的動作,反正只要把彈匣往慣用手那裡塞就對了,不像傳統衝鋒槍還要找,這在視線不佳的場合特別有影響,畢竟這種情況連槍都不一定看得清楚。
 
  
冷戰時代的衝鋒槍
 
  有讀過歷史的各位應該都知道,冷戰就是美蘇兩大集團的互相對抗,除了軍備競賽與意識形態上的敵對外,他們也很熱衷於爭奪地盤,而為了搶地盤,就需要援助一些國家與團體。
 
  美國的情況我不知道(想必也不少),總之在當時,蘇聯就援助了很多恐怖份子,在西方國家或他們的殖民地內,以恐怖活動來進行顛覆政府的工作。
 
  這些理念立場都不甚相同的恐怖份子們在西方國家境內發起了許多型式、要求都不同的恐怖活動,雖然有些小差異,但對於被攻擊的國家都不是一件好事,也因此,西方國家開始出現兼職對抗恐怖份子的軍方特種部隊,之後更有專職對抗恐怖份子的準軍事單位-也就是特警一一被訓練出來。
 
  理所當然的,恐怖份子要鬧革命、搞恐怖攻擊,必備物品除了人、錢以外就是槍啦,而且還要火力強、好攜帶的槍才能打贏敵人,而反恐部隊也有類似的要求。手槍太弱,步槍難帶,衝鋒槍自然就是第一順位囉。
 
  在1980年發生了一件著名的恐怖攻擊,就是發生在英國的王子拱門街事件,幾名伊朗的恐怖份子佔領了伊朗駐英大使館,要求革命後的伊朗政府釋放一些犯人,而英國方面則出動了特種空勤團SAS,在媒體的轉播下攻入大使館,漂亮的解決了恐怖份子。

王子拱門街行動中的SAS,他們用的是MP5A2。
 
  而當時恐怖份子中有一人使用捷克的蠍式衝鋒槍,SAS則配備MP5,這兩款槍械剛好可以代表冷戰時代衝鋒槍的兩種趨勢:
 
  灑彈、易攜帶取向的衝鋒槍
 
  
讓捷克槍械一戰成名的名作Vz.61蠍式衝鋒槍,雖然戰出來的不是啥好名聲就是了......
 
  當時華約國家最有名的武器除了AKM跟RPG外,大概就屬捷克的Vz.61蠍式衝鋒槍了。
 
  蠍式用的是.32ACP(7.65x17公釐)手槍彈,最初是設計來當作戰車兵的隨身武器,還有軍官的配槍,但是20發的.32ACP,連發還是相當可觀的,畢竟當時還是個警察拿左輪的年代。雖然蠍式用握把前裝彈這種傳統的設計,但它的全長卻只有21公分,和一把大型手槍無異,所以警察的敵人(=恐怖份子)非常愛用。
 
  上一段是以外型論,這邊就以功能論,蠍式可說是這種「灑彈、易藏」衝鋒槍的設計經典,火力強又便於隱藏,很受保鑣、秘密任務執行者和恐怖份子的喜愛,茵格倫跟迷你烏茲也算是這種類型。
 
  精準、高威力取向的衝鋒槍
 
  講完了蠍式,接下來提到的自然就是SAS的MP5了,MP5的誕生跟另一場恐怖活動有關,在德國的幕尼黑主辦奧運時,曾經發生過一場巴勒斯坦恐怖份子挾持以色列運動員的案件,當時德國警方用的是華瑟的MPK衝鋒槍,精準度就和一般衝鋒槍一樣稱不上好,再加上攻堅行動的一些失誤,導致最後人質全部死亡的慘劇,之後德國就決心研發一種高精準度的衝鋒槍。
 
  德國槍廠H&K延用G3的滾軸延遲反衝設計設計了MP5(機關手槍-5,德文將衝鋒槍稱為機關手槍,這和一次大戰後的武器限制有關),雖然一樣是反衝,但是這種設計改正了一般反衝的缺點,讓MP5的準度大增,據說在100公尺的距離有和步槍相當的準度。
這把是A2。
 
  MP5用的是較高威力的9x19 Parabellum彈,威力比同時代還流行著的.32ACP、9x17mm高了不少,也可以算是一種較高威力的衝鋒槍,不過現在9x19已經算是軍用手槍/衝鋒槍子彈的最低標準了,威力其實稱不上大,取而代之的是.45ACP。
 
  HK的MP5後來停產了,但是也跟著推出新款的衝鋒槍UMP,UMP是Universal Machine Pistol通用機關手槍(我寫英文,德文拼字稍有不同但意思相同)的縮寫。

UMP45。
 
  UMP跟MP5不一樣,其實從HK開發G36步槍時,就已經捨棄了常用的滾軸延遲反衝,因為這系統很貴,又不方便保養,所以新的G36步槍和UMP衝鋒槍都改用較簡單的短行程活塞氣體傳動。

G36C短卡賓槍,UMP的準心與覘孔就是從這裡來的。
 
  UMP出了很多種版本,不過最廣為人知的還是UMP45,它跟二戰美國的湯普森衝鋒槍一樣,使用.45ACP(11.43x23mm),.45的威力很大,中了9mm還繼續反抗的敵人,.45一槍就能讓擊倒他。

手槍子彈的比較,由左至右是沙漠之鷹用的.50AE、.44麥格農、.357麥格農,第四個是.45ACP,再來是.40S&W,第二個是9x19mm,最右邊是.22LR,從大小不難看出.45為什麼威力這麼大。

9公釐的UMP-9

.40的UMP40,沒裝彈匣看了也沒啥意思說......
 
衝鋒槍的定義
 
  之所以把定義放到現在講這是有原因的,在突擊步槍剛出現的時代,衝鋒槍確實還保有一定的支持度,但隨著犯罪者裝備的升級,步槍的小型化與也成為一種趨勢,指的就是卡賓槍還有短卡賓槍,這部份可以參考上一篇。
 
  既然請各位參考上一篇,那又為什麼要提呢?這是因為定義的模糊與見解的差異,許多人也把槍管和槍身都極短的短卡賓槍視為衝鋒槍,AKS-74U和HK-53就是最好的例子。

AKS-74U,應該可以懂為什麼有人要叫它衝鋒槍。
 
  會這樣說除了他們短以外,他們的射程也不長,頂多就一到三百公尺左右,這種和衝鋒槍接近的大小、射程,也就不難理解為何有人這麼定義了。而且這個說法也有個很奇妙的地方,只有特定幾把短卡賓槍被叫做衝鋒槍,其他同性質的槍卻不會這麼叫。比如韓國的K1(多虧CS)、AKS-74U、HK-53和XM-177(只有柯特公司曾在自己公司的型錄上把和XM177類似的槍械稱做衝鋒槍,其他都是私人稱呼)
 
  這個說法有個盲點,英文原文的Sub Machinegun直譯的次機槍,這個「次」的定義除了大小外,也適用在口徑上,所以一般定義的衝鋒槍還是使用手槍彈的輕便武器,大多數人是不會使用上面講的廣義論的。
 
  PDW
 

MP7A1,典型的PDW。
 
  冷戰時代的衝鋒槍,除了上面那段的發展外,還有一種軍事用途的衝鋒槍,那就是PDW。
 
  PDW全文為Personal Defence Weapon個人防衛武器,就和名字一樣,不像原本的衝鋒槍用於進攻,這槍是用來自保的。
 
  冷戰時西方國家認為,一但和蘇聯的大戰爆發,則對方除了派出大量的裝甲部隊之外,也會派出特種部隊潛入敵後進行破壞工作,而特種部隊的裝備比較精良,也就可能裝備防彈衣。

其實找不太到那個時代的防彈衣圖片,畢竟那時代防彈衣並不普及,我想跟這圖裡印度士兵的防彈衣樣式是差不多的,沒有特別的外掛裝備,就一片防彈板,然後在上面掛裝備帶。

  一般衝鋒槍的子彈是手槍彈,但鈍頭的手槍彈,對防彈衣效果是不太好的,不需要盔甲般的陶瓷或金屬,只要用特殊材質的軟式防彈衣就可以擋下,而考慮到行動的方便,特種部隊也大多裝備這種防彈衣(如果有的話),也因此PDW的研發皆著重於對防彈衣的穿透上。
 
  說到穿透力,就不能不提決定子彈穿透力的幾個因素:口徑、裝藥量、彈頭形狀還有子彈初速,前兩樣是子彈威力的共通要件,數字越大威力就越大,而後兩者則是特別影響穿透力的部份。
 
  手槍子彈都是鈍頭,射擊敵人時傾向於把子彈的動能傳到他身上,但卻因彈頭的形狀而比較難把防彈衣射穿,而一些威力強大的手槍子彈如.45,它的初速不夠快也進一步削弱了穿透力。
 
  原本是希望用原本手槍彈的穿甲彈頭來達成這個目標,但是這很困難,畢竟本來就不是設計來穿透的子彈,所以後來就把重點擺在新彈藥的研發上。
 
  比利時的FN開發了5.7x28mm的SS190子彈,這種子彈雖然是手槍彈的大小,但設計卻很像步槍,用的是尖彈頭,這種設計除了彈頭形狀的改善外,子彈的初速也比較快(因為子彈輕),讓它的穿透力變得相當好,能在140公尺遠處射穿3A級防彈衣。(3A可以防禦衝鋒槍的高速9x19mm子彈以及.44麥格農),之後的MP7使用的4.6x30mm DM11彈性能更好,兩百公尺外就有和SS190一樣的效果。

再一張比對圖,左邊第四顆就是5.7x28mmPDW彈。
 
  不過PDW的這種子也不是完全沒有缺點的,上段說過,這種子彈的設計就像步槍彈一樣,彈頭小又尖,初速很快,在穿透防彈衣方面確實是有很好的效果,不過也因此,擊倒敵人的能力就變得很差,殺人的效率卻還不錯,子彈打進敵人身體在裡頭翻滾,往往只會造成出血而不能像手槍一樣擊倒,所以一些被這子彈打中的人都是持續反抗或逃跑直到持槍者補槍或失血過多而死,是個蠻糟的缺點。
 

P90。
 
  上圖可以看出,考慮到最初想定的供後勤人員使用,因此PDW的體積都不大,P90全長只有50公分,而MP7收起槍托更只有34公分,幾乎只比大型手槍大一點。
 
 
  PDW的使用
 
  前面提到PDW最初的設計本意是給各國軍隊的後勤人員使用,但現實狀況又是如何呢?事實上,各國正規軍中裝備這類槍械的數量很少(只有德國軍隊正在裝備MP7),原因還是一個字,錢。
 
  買新槍要錢,換舊槍也要錢,新槍零件也要,換槍的訓練成本更是少不了,不過這些都比不上換裝子彈的費用。為了因應可能的戰爭,各國都有相當多的子彈庫存,買新槍也是以使用同口徑為考慮重點,因此用新彈藥的PDW自然就不那麼吃香了,而各國後勤部隊主要還是使用卡賓槍。
 

  不過PDW體積小、子彈穿透力強的特點反而被特種部隊看中,有不少特種部隊都有採用他,像是秘魯的海軍陸戰隊就有使用P90,用在他們和恐怖份子與游擊隊的反恐戰爭中,有一回日本大使館被恐怖份子佔領,就是由秘魯海軍陸戰隊攻堅,也是這次任務突顯了P90制止力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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